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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3 浏览次数:9603

各学院: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农林大研[2013]24号)《点击进入一线路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农林大研[2014]1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研究生),及往年延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223月上旬—415

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校完成中期考核者应向学院提出延期考核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延期考核者一律推迟半年以上毕业。

2、中期考核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生不得缺席。

国家公派等正在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采取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

在实践基地进行中期考核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导师、所在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及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校内导师可前往实践基地或线上远程参加其中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

 政治思想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素质拓展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博士研究生还应进行学科综合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党政领导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正式考核前制定考核综合得分测算具体评分规则等操作办法,并在学院公布。

2、考核领导小组可根据一级学科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研究生人数实际情况,成立一个或若干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指定,一般由学位点(或学科方向或专业领域)负责人、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5-7人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小组原则上应聘请行业专家1名参加考核。考核对象涉及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考核小组应有海外学院有关负责人至少1人担任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要本着对研究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尊重导师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对研究生进行考评。

     (二)考核步骤

1、学院组织动员

考核前,各学院应进行动员,向导师和被考核研究生说明目的、意义、要求和办法。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2、研究生填写中期考核表

研究生应按考核要求填写考核表。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论文信息”模块,在“中期考核”中点击【中期考核申请】,在用户操作栏中点击“填写信息”按钮,填写中期考核信息,并提交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

3、审核研究生成绩单

考核前,组织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认真核对成绩,组织有关教师在考核前完成成绩提交工作。如因未开课等特殊原因造成学生无法按时完成学分要求,学生应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和导师签署意见。书面说明交考核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备案。学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证明打印”模块中自行打印成绩单,附于中期考核表中。

4.班级测评

考核前,研究生辅导员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班级测评,测评结果应在正式考核前提交考核小组。

5、指导教师评价

校内导师要与研究生本人进行认真谈话,并对研究生的全面表现写出评语。

6、考核小组评议

研究生就入学以来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和课程学习、科研工作、专业实践计划、开题报告等主要方面写出书面总结并向考核小组作口头报告。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就上述考核内容提出意见,既要肯定优点,也要指出缺点。

课程学习情况主要是考核研究生是否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所有规定课程,成绩是否合格,成绩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中期考核。成绩以学院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为准。对跨学科、专业和同等学历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还应注意考核其补修课程情况。

7、考核小组作出评议结论

考核小组要对研究生的全面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做出综合评价,写出简要评语,评定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记载。考核情况应有书面记载,并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8、考核领导小组复审

在上述考核的基础上,对于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等各方面都有突出表现的考核“优秀”的研究生,以及对于少数成绩差,明显缺乏科研和实践能力的或思想品德较差的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研究生,各学院领导小组要认真进行复审。考核结论为“合格”的不必复审。

复审是再次对研究生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要慎重地做出结论,复审的结论应有明确的文字材料,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五、考核成绩

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具体标准参照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六、考核分流

根据中期考核的结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对研究生作出考核分流意见。

考核合格和优秀者进入论文研究阶段,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考核优秀者如提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可提前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考核基本合格者应给予书面警告,限期改正或推迟毕业;不合格者停止攻读学位,发给肄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及复审的各类材料,应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经审查批准后,按考核结果进行分流。

七、中期考核成绩认定与材料报送

       1. 4月15前,各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录入考核结论,并向研究生院报送《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中期考核汇总表》(系统打印)、中期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等)。(申请延期考核或者推迟的,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考核,打印并提交学院。

2.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中期考核登记表由学院和研究生本人各存档一份。经审核最终考核结果有变化的,中期考核汇总表应作相应修改,重新报送学院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中期考核有关表格,可至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包括《点击进入一线路二中期考核登记表》(学生用),《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学院用),《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学院用)

附件:2020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方案.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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